投诉内容:我9年前在邮局存的5000元咋就没了呢?
处理回音:
在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本网记者经查询联系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冷主管告知记者,经查,刘先生于2004年4月27日取走两笔存款(其中一笔100元,一笔4942元),对于记者提到的是否可查到明细及相关单据,冷主管说需要到开户的江宁作厂支行查询,为此,记者联系到江宁支行的周主任,对方证实可以查到单据。
之后,投诉人刘先生联系本网,称其在江宁作长支行看到单据,但是感觉单据上的签字似像似不像,而且存在金额上的疑问,就此提出5点:1、既然存折上没有取款记录,而邮储银行又坚持说是用卡取走,那为何不给我打交易的具体明以证明;2、现在查出来的单据似乎不够正式,单据的纸张与一般取款签名纸张有异;3、单据上的本人签名似像似不像;4、就算单据无误,但所看到的单据上显示的利息金额也有疑问(其中一项显示1.3元的存款为何在在短短四年利息达到26元,而所存的5000元存四年却不足40元利息);5、从2011年3月申请查询到现在尚未给出满意答复,拖延时间如此之久,中国邮储银行办理服务的管理规范让人质疑。
律师点评:
就此问题,本网记者咨询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长明律师,徐律师解释称,一般储户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会与银行签订由银行提供的合同,合同约定,银行提供一年之内的电子系统信息查询,为客户保存20年记录,但是若所查询的记录超出一年,则需要走司法程序,方可调看交易明细,一般这类的纠纷属于民法案件。而对于单据上的签名,徐律师说如有需要,可以去做鉴定,对于相关单据纸张的记录时间、本人签字的真伪均可鉴定。
对于事情的发展,本网将继续关注。(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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